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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赋分表
2021-05-14 10:22   审核人:

附件3:

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A类学分赋分表

类别

项目

等级或内容

分值

认定依据或标准

备注

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

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

SCISSCICSSCIEIA&HCI检索的期刊论文

8

期刊级别按学校科研处期刊标准确定;学生需提供刊物封面、封底、目录和文章正文;报刊文章一般不少于1500字。

成果需与学生所学专业或辅修专业相关或相近;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长春大学;第一排名计满分,第二及以下排名依次减半,低于0.5分不计。

重要期刊论文;国家级报刊理论版、学术版文章。

6

核心期刊论文;省部级报刊理论版、学术版文章。

4

省级刊物论文;市级报刊理论版、学术版文章。

2

科技成果获奖、学术成就获奖

国家级

12

以证书、证明、文件等为准

省部级

8

厅局级

4

专利

取得发明专利

6

发明专利通过初步审查

2

获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2

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

纵向科研课题

国家级项目结项

8

根据结项证明、结项材料及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认定

省部级项目结项

6

市厅级项目结项

4

校级项目结项

2

横向科研课题

课题经费20万元及以上

6

结项后,根据科研处提供的结项材料认定

课题经费10万元及以上

4

课题经费5万元及以上

2

课题经费2万元及以上

1


附件4

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B类学分赋分表

类别

项目

等级或内容

分值

认定依据或标准

备注

竞赛与

实训

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技能比赛、文艺比赛、体育竞赛

国家级特、一等奖

8

以获奖证书、文件为准。按名次奖励的项目,国家级奖:第12名参照一等奖奖励,3~5名参照二等奖奖励,6~8名参照三等奖奖励;省部级奖项:第12名参照一等奖奖励,第34名参照二等奖奖励,第5-6名参照三等奖奖励。同一项目参加不同层次或类型比赛认定最高级别奖励。没有省级赛的行业全国比赛按省级赋分。省级赛之上的东北地区竞赛比照国家低1.5分赋分。

团体三人以下每人计满分;三人以上以该分值乘以3后按团体人均分配,以0.5分为最小单位,四舍五入。国家级奖人均得分不足2分按2分计;省级奖人均得分不足1分按1分计;校级奖人均得分不足0.5分按0.5分计。

国家级二等奖

7

国家级三等奖

6

省级特、一等奖

5

省级二等奖

4

省级三等奖

3

校级一等奖

2

校级二等奖

1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

国家级

3-5

结题结论:通过3分;良好4分,优秀5

负责人满分,第二及以下依次减少0.5分。低于0.5分不计。

省级

2-4

结题结论:通过2分;良好3分,优秀4

校级

1-3

结题结论:通过1分;良好2分,优秀3

创业实践

创业奖

国家级

5-8

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

三人以下计满分,三人以上均分分值×3。最低0.5

省市级

4

一等奖4分;二等奖3

校内创业实践

取得执照,并开展业务

2

提交登记、完税等相关证明。

三人以下计满分,三人以上均分分值×3。最低0.5分。

校外创业实践

拿到地方创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或进入地方创业基地

3

拓展训练

课程拓展训练

期末考试时随堂答附加卷

课程附加卷卷面成绩。

5分获0.5学分。余数记0

课外专业实践

利用课余时间、假期进行培养方案以外的校内外专业实习、实训

提供能够证明实践活动切实开展并取得良好实效的图像、文字、证明、票据等资料。

5天或每30小时获得0.5分。每学期不多于2学分。

专业拓展训练

修读二学历或辅修其它专业

二学历毕业、辅修专业结业证明

每个专业得6学分


附件5

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C类学分赋分表

类别

项目

等级或内容

分值

认定依据或标准

备注

综合素质提升

文学、艺术作品

核心以上刊物发表、国家级展览

4

学生需提供刊物封面、封底、目录、正文;报刊上的文字类作品一般不少于1500字;个人音乐会、展览需提供影像资料。

第一署名单位长春大学。一作计满分,二作及以下依次减半。低于0.5分不计

省级刊物发表、省级展览;出版书籍

2

个人校内音乐会、作品展

1

各级各类荣誉

获得国家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6

文件、证明等材料。每学年不同名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只记一次,取最高赋分。

个人计满分;国家级集体每人计4分;省级集体每人计3;市级集体每人计1分;校级集体每人计0.5

获得省部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4

获得市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2

获得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1

外语能力证书

大学外语四级、六级证书

1-2

通过四级得1分,通过六级得2

本专业学生除外

专业四级、八级证书

1-2

通过专四得1分;通过专八得2

其它类型外语证书

提供相应材料,创新学院认定赋分

外国语学院协助认定

计算机能力证书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

高级

3

证书、文件等相关材料。

相关学院协助认定

中级

2

初级

1

其他计算机及信息技术类证书

1-3

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级

2

省部级

1

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2

 

1

 

0.5

附件6

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情况汇总表

学院:(公章)

联系人:                                                                           办公电话:

序号

学号

姓名

支撑材料名称

申请认定类别

分值

如:英语四级证书

如:B类学分

注:同类型证书请集中录入表格,便于统计整理。此表一式两份,学院自留一份,教务处统一归档一份,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送至教务处307室。

附件【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赋分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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