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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要求(2019版)
2021-05-14 10:28   审核人:

附件1:

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要求(2019版)

项目来源

项目级别

创新实践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

师生
  自拟
  项目

校级自筹

基础数据采集分析工作,产品模型、软件原型及部分功能等。

制定创业计划书,企划书、活动方案。

校内模拟运行,开展一定实践活动。

依托项目参加省级以上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成绩。

校级

完成报告、实物、软件、作品等。

省级

成员作为第一完成人公开发表论文(作品),获得专利、著作权。

开展实践活动。

依托项目参加省级以上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成绩。

完成工商注册,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国家级

省级基础上,团队依托项目参加省级以上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成绩。

带动就业或有一定资金流水。

校企
  共建
  项目

校级自筹

在校企导师共同指导下,制定产品、服务、活动方案。

在校企导师共同指导下,制定产品、服务、活动方案并加以实施。

完成工商注册,

开展一定实践活动。

完成工商注册,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校级

根据方案进行实施。

省级

为企业创造一定价值。

国家级

带动就业或有一定资金流水。

青红
  实践
  项目

校级自筹

按项目计划完成。

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校级

省级

项目团队深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社区治理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   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形成项目实施报告。

国家级

1.校级必须完成校级自筹项目要求方可结项;省级必须完成校级项目要求方可结项;国家级必须完成省级项目要求方可结项。

2.完成。所有项目团队至少进行1次校内双创交流,参加1次创新创业实训,参加1次校级竞赛(至少1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修1门网络课程;发布1篇项目相关报告(在学院公众号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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