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提出的教育目标任务,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决策、创新理论、指导实践、引领舆论的科研职能,为推进我省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选题原则及立项种类
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紧密围绕国家、省教育改革和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突出对策研究、应用研究。申请人可参照《吉林省教育科研“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指南》确定具体的研究课题,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本单位的实际自选课题研究。
2018年度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规划课题。重点课题将从申报课题中择优评定。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程序。2018年度立项工作由校内各单位负责组织统一申报,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
2.正在承担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科学在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3.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在研究期间不得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其它课题研究工作;作为课题主要参研人员,只能同时参与两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工作。
四、材料要求
1.报送纸质材料
(1)《申请▪评审书》(1式4份)和《活页》(1式1份)纸质版。
《申请▪评审书》和《活页》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至高教研究室。
(2)“汇总登记表”纸质版。汇总登记表按附件4设计的内容填写,由主管科研副院长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2.报送电子版材料
(1)《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和《活页》电子版;
(2)“汇总登记表”电子版。
电子版材料以“部门+姓名”为文件名打包发至110233351@qq.com。相关文件、材料下载地址:长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网http://gjyjs.ccu.edu.cn/);高教研究与交流群283698831。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课题申报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29日,各单位将材料统一报送到高教研究室。逾期不予受理。
高教研究室电话85250375,联系人李秀义、胡淑莉。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避免重复申报和同类课题申报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