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根据《吉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吉发改高技【2016】493号),现开展2017年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认定工作。申报基本条件、支持重点及申报要求请参见附件1。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请参照附件2。
材料报送时间:2017年12月1日(星期五)中午前。
材料报送地点:科研处科学技术管理科(综B1304室)。
联系电话:8525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