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8届应届生重修课程安排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报名
全部应届生应认真核对个人成绩单及专业培养计划,对于第七学期(二年制为第三学期,五年制为第九学期)的不及格课程,学生可进行重修报名,其他学期不接受报名。各学院务必打印《应届毕业生重修学生课程核对表》并发放到各相关班级,所有表格内相关学生都应签字确认,并决定是否报名。如存在问题或缺少学生应报课程,请及时联系教务处教务科处理。学生核对无误后交学院审核签字,于3月29日前交教务科存档。
对于成绩绩点不足2.0,或补考门数超过本专业学科类别限制的情况,学生可选择第七学期课程(二年制为第三学期,五年制为第九学期)进行重修,其他学期不接受报名。
2.缴费
请学生根据《应届毕业生重修学生课程核对表》核对缴费卡号是否正确,并将重修费足额存入银行卡中(如果卡内余额低于实际需要的划扣总额,将会造成划扣失败),统一划扣时间定在2018年4月2日-3日。
如卡号错误或其他问题,请及时到教务处教务科处理。
3.选课
全部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应届生课程单独开班,显示在课程表备注栏。
4.考试
2018届应届毕业生所有重修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在5月末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相应任课老师请提前做好考试准备。
5.其他
(1)各学院通知全体非应届生,在本学期期初学籍预警中,未通过课程总学分超过30的,本次可补报重修(只限双学期课程,未超30分的不予补报)。相关学生应携带成绩单到学院院办进行课程学分审核、签字确认,然后到教务处教务科处理,截止时间3月29日,逾期不补。其他学生不予补报。
(2)已报名并缴费学生务必于4月8日登陆教务系统,查看相关重修课程是否出现在课程表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科进行处理。
(3)重修课表信息无误的同学,请及时联系相应任课教师进行课程学习。
(4)请各学院务必通知本院全部学生,按照要求报名缴费,逾期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