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即将迎来65周年华诞之际,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广大师生间的爱国热情,提高文化品位,提升精神境界,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决定举办“走向复兴”庆祝新中国成立65 周年书画艺术作品展。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党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团委、教工书画协会、教工文创学会、教工摄影协会
二、征集对象
长春大学全体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三、作品类别
作品分书画类、摄影类、文学创作类、艺术设计类
四、作品要求
(一)书画类作品的要求
1. 国画、书法作品画心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整张(需竖版2尺×4尺,约66cm×132cm)
2. 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等,作品画心尺寸原则上不超过半开(60cm×90cm)。
国画、书法类作品不用装裱,且需注明作品类别、尺寸大小(长×宽)。
(二)摄影类作品的要求
摄影作品要求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自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报送电子版文件,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
(三)文学创作类作品的要求
文学创作类作品要求文章题目自拟,文体不限,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作品要思想健康,主题鲜明,内容具体生动,语言通顺流畅,具有真情实感。文学创作类作品需报送电子版文件。
(四)艺术设计类作品的要求
艺术设计类作品主要包括宣传招贴、数码艺术、纸艺等作品。作品需要提供原件和设计说明,且尺寸原则上不超过80cm×120cm(需竖版)。
以上各类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剽窃使用他人作品,否则取消评选资格。作品需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各类作品由主办单位负责组织专家按照类别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各若干项。获奖的书画类、摄影类、艺术设计类作品将在学校综合楼B区二楼校园文化建设微广场展出,文学创作类获奖作品将在长春大学校报上刊登。
五、报送时间及联系人
各类作品要求于9月23日之前报送。
联系人:李险峰
电话:85250016 13944104411 学校小号6953
电子邮箱5437576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