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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春大学委员会关于举办“走向复兴”庆祝建国65 周年书画艺术作品展的通知
2014-09-15 16:26   审核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即将迎来65周年华诞之际,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广大师生间的爱国热情,提高文化品位,提升精神境界,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决定举办“走向复兴”庆祝建国65 周年书画艺术作品展。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党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团委、教工书画协会、教工文创学会、教工摄影协会 

二、征集对象 

长春大学全体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三、作品类别 

作品分书画类、摄影类、文学创作类、艺术设计类 

四、作品要求 

(一)书画类作品的要求 

1. 国画、书法作品画心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整张(需竖版2尺×4尺,约66cm×132cm) 

2. 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等,作品画心尺寸原则上不超过半开(60cm×90cm)。 

国画、书法类作品不用装裱,且需注明作品类别、尺寸大小(长×宽)。 

(二)摄影类作品的要求 

摄影作品要求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自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报送电子版文件,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 

(三)文学创作类作品的要求 

文学创作类作品要求文章题目自拟,文体不限,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作品要思想健康,主题鲜明,内容具体生动,语言通顺流畅,具有真情实感。文学创作类作品需报送电子版文件。 

(四)艺术设计类作品的要求 

艺术设计类作品主要包括宣传招贴、数码艺术、纸艺等作品。作品需要提供原件和设计说明,且尺寸原则上不超过80cm×120cm(需竖版)。 

以上各类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剽窃使用他人作品,否则取消评选资格。作品需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各类作品由主办单位负责组织专家按照类别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各若干项。获奖的书画类、摄影类、艺术设计类作品将在学校综合楼B区二楼校园文化建设微广场展出,文学创作类获奖作品将在长春大学校报上刊登。 

五、报送时间及联系人 

各类作品要求于9月23日之前报送。 

联系人:李险峰 

电话:85250016 13944104411 学校小号6953 

电子邮箱54375760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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