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
吉林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日前发布了《2017年吉林省产业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高技术产业部分)申报指南》。依据申报指南要求,现就我校此项目申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计划
主要支持:国家级自主创新平台和省级自主创新平台。
申报要求:自主创新平台须通过国家发改委或省发改委认定,自批复以来未安排资金支持的平台。
(二)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计划
重点支持:物联网的信息感知、大数据处理技术及应用、光电检测与控制等技术、集成电路设计研发;高性能复合材料制备及应用技术研究;新兴产业惠民技术研发等。
申报要求:以省级及以上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为申报主体,项目按照产学研用结合的形式组织申报,申报材料需明确合作开发、成果转化及应用的单位。已承担本专项项目尚未通过验收者,不得再次申报。
(三)省级“双创平台建设”专项计划
以企业创新创业场地和配套设施为依托,为行业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者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服务,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的服务载体能力建设项目;企业双创平台软件硬件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创业孵化和创新技术提升等项目。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行业龙头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建设的产业创新创业平台项目。
申报要求:省级企业(产业)创新创业平台需通过相关部门认定。
自主创新能力项目,主要采取投资补助、银行贷款贴息、股权投入或事后奖补等支持方式;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主要采取投资补助支持方式;“双创”平台建设项目,主要采取投资补助、事后奖补等支持方式。申报时需注明申请资金支持方式(选择其中一种)。
《申报指南》具体说明内容,请申报人详细查阅附件。
二、申报说明
申请报告撰写请务必参阅附件《申报指南》,按各类项目编写题纲要求及申请报告格式真实准备申报材料,并于8月17日8:30----11:00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7份(附PDF扫描文档)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到科研处科学技术管理科。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谭 艾春
联系地址:综合楼B区1304室
附件:
1.2017年省级产业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17年吉林省产业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3.吉林省省级产业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