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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01-15 14:54   审核人:

各相关院(部)、科研平台: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结合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具体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中所有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于2020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未注册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账号的教师,需将姓名、职称、电子邮箱、所在院(部)信息提交给科研干事,科研干事在2020年1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13849507@qq.com,科研处在系统中添加人员成功后,方可在系统中填报。

2.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向所在院(部)提交亲笔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附件材料原件。

二、申报工作安排

1.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校内初审的相关工作由各个院(部)自行组织。项目申请人需按照所在院(部)的初审日程参加校内初审工作,及时提交申报材料。此项工作在3月2日之前完成。

2.我校人员参加外单位项目申请需加盖长春大学公章,请各相关院(部)于3月3日至5日统一到科研处办理,外校人员及本校非项目参加人员不予办理。

3.申请人将正式纸质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1份、《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1)一式1份交给各相关院(部)科研秘书。

4.各相关院(部)在2020年3月5日16:00前统一报送本单位申请材料,以及《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要认真阅读《指南》中关于2020年度科学基金改革举措、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各类项目申请要求和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内容。

2.2020年国际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扩大无纸化申请范围,在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的基础上,将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3.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为保障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科研处建立了QQ群(群号:315486529)和微信群(群名:长春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交流群)用于基金申报在线答疑工作,申请人请及时加入(请各位老师实名认证)。

联 系 人:胡小颖 洪 梅

联系电话:85251771 85250097

电子邮件:138495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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